核心注册类别——第25类,服装,鞋,帽。
第二十五类主要包括人用的服装、鞋和帽。
——服装、鞋和帽部件,例如:袖口,口袋,成品衬里,鞋跟和后跟,帽檐,帽衬架(支撑架);
——运动服和运动鞋,例如:滑雪手套,背心式紧身运动衣,骑自行车服装,柔道服和空手道服,足球鞋,体操鞋,滑雪靴;
——化装舞会用服装;
——纸衣服,纸帽子(服装);
——非纸制围涎;
——西服袋巾;
——非电暖脚套。
——制鞋用小五金件,例如:金属制鞋钉和鞋销钉(第六类)和非金属制鞋钉和鞋销钉(第二十类),以及用于服装、鞋、帽的缝纫附件和扣件,例如:扣钩,扣子,拉链,饰带,帽带,帽用饰物和鞋用饰物(第二十六类);
——某些特殊用途的服装、鞋和帽,例如:安全头盔,包括运动用的(第九类,防火服装(第九类,手术衣(第十类),矫形鞋(第十类),以及进行某项运动所必需的服装和鞋,例如:棒球手套,拳击手套,(冰刀)冰鞋(第二十八类)电热服装(第十一类);
——电暖脚套(第十一类),婴儿车和平卧式婴儿车专用脚套(第十二类);
——纸围涎(第十六类);
——纸制手帕(第十六类)和纺织品制手帕(第二十四类);
——动物服装(第十八类);
——狂欢节面具(第二十八类);
——玩具娃娃衣(第二十八类);
——纸制晚会帽(第二十八类)。
服装行业在注册商标时,主要的核心类别是第25类,这一类涵盖了服装、鞋、帽等日常穿着的商品。此外,还有一些特殊的服饰,如防辐射服装、防火服装、救生衣、防事故手套、防水衣等,这些属于第9类。而矫形形物品,如拘束衣、紧身腹围、紧身胸衣等,则属于第10类。除了这些核心类别,服装行业还可以考虑拓展到其他类别,如第18类(皮革皮具)、第20类(服装架、服装陈列架等)、第23类(纺织纱线)、第24类(床单布料等)、第26类(花边拉链)、第40类(皮革、服装加工服务)、第42类(服装设计服务)以及第45类(提供服饰服务)等。这些类别或多或少都与衣服相关,或用于服装品牌、服装制作的周边业务拓展。
此外,第35类也相当重要,涵盖了广告、实业经营、实业管理、办公事务等服务类商标,对于考虑做连锁、加盟店的企业来说,注册第35类尤为重要。
综上所述,服装行业在注册商标时,应优先考虑注册第25类,同时根据企业的具体需求和未来发展方向,考虑是否需要注册其他相关类别。